企业在设立申请中所需提交的文件均可到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相关窗口了解咨询(电话及网址详见附件)。其中,向发改委、商务部门及工商部门提交的主要文件如下: 1、向发改委提交的文件 (1)外商投资项目 报发改委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 B.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 C.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淡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 D.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E.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 同时,项目申请报告还应附以下文件: A.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实力证明; B.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C.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D.省级或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 E.省级或国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规划; F.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2)内资项目 需核准的内资项目,要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一式5份。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项目申报单位情况; B.拟建项目情况; C.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 D.资源和能源耗用与条件; E.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需核准的内资项目,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时,应附以下文件: A.环境保护部门确认的环境影响初步分析报告; B.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初审意见; C.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 D.根据国家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2、向商务部门提交的文件 (1)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向商务部门申请批准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需提交以下文件: A.关于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 B.可研报告及省发改委或经委的批复; C.合同、章程(由中外双方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D.由各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董事委派书; E.合营各方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资信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需提交以下附件: A.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注册登记核准通知书>>; B.如需进口设备,应提供进口设备清单(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C.如系国家控股企业用固定资产投资,需资产评估报告; D.如由被授权人签署上述任何一项文件的,需提供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外资企业 向商务部门申请批准设立外资企业,需提交以下文件: A.关于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由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B.<<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由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署); C.外资企业章程(由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D.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银行证明、存单或银行对帐单,或年度会计师审核报告,或房产证,或台商企业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等。世界知名企业直接投资不需要资信证明) 同时,需提交以下附件: A.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注册登记核准通知书>>; B.如设立董事会,需投资者签署的董事委派书; C.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护照、身份证等); D.如需进口设备,应提供进口设备清单(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E.如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应提供所签定的合同副本备审; F.如由被授权人签署上述任何一项文件的,需提供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向工商部门提交的文件 (1)外商投资(外资、合资、合作)企业登记 办理外商投资(外资、合资、合作)企业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 A.《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B.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C.有关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 D.合同(外商独资企业不提供)和章程; E.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F.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 G.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任职文件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H.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备案表(仅适用于国有企业); I.住所使用证明; J.创立大会的会议纪录、发起人协议、筹办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仅限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 K.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和金融机构); L.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需前置审批的行业提交); M.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2)股份有限公司登记 办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 A.股东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B.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C.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人民政府的批文(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文); D.企业法人股东委派书及被委派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盖章); E.股东资格证明:法人股东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社团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在复印件上需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自然人股东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F.公司章程两份(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按手印); G.创立大会纪要(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按手印); H.股东会纪要(法人股东代表、自然人股东签字并按手印); I.董事会纪要(董事签字并按手印); J.监事会纪要(监事签字并按手印); K.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书及经理聘任书(由董事签字、按手印),监事任职书(由法人股东代表和自然人股东签字、按手印); L.筹办股份有限公司费用的财务审计报告; M.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N.按《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股东需填写《企业对外投资告知承诺书》; O.租房协议或产权证复印件; P.依据法律、法规应当提交的材料。 (3)有限责任公司登记 办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 A.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B.全体股东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按手印); C.法人股东委派人员出席股东会的委派书(法人股东盖章),附被委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D.股东资格证明:法人股东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社团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E.按《公司法》规定设立的企业法人股东需填写《企业对外投资告知承诺书》; F.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G.章程(两份)(法人股东在章程最后一页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按手印); H.股东会纪要(到会人员需签字、按手印); I.董事会纪要(董事签字、按手印); J.监事会纪要(监事签字、按手印); K.法定代表人任职书(股东会任命的,股东签字、按手印;董事会任命的,需董事签字、按手印); L.经理聘任书、监事任职书、监事会召集人(主席)任职书(签字按上条做); M.验资报告(90日内有效); N.租房协议或产权证复印件; O.依据法律、法规应当提交的材料。
(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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