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汶川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大整改工作的通知》(汶委办〔2017〕9号)要求,结合汶川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大整改工作会议安排,我局于2月27日至3月3日会同县环林局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环境大检查大整改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经过局党组研究,制定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大整改工业工作组工作方案》(汶经商信〔2017〕10号),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分4成了个工作组对县域内的55户企业进行了检查。
在检查中,首先对本次环境保护大检查大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进行了传达,并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22户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逐一核实复查,对新发现的问题及整改不及时的,下达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大整改工业工作组复查情况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求企业将整改情况和整改方案及时报送我局。
通过本次环境大检查,进一步提升了我县域工业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纷纷表示将在今后加大对环境保护措施的投入,并在内部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安排专人开展好环境保护工作。